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9-12-09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浏览量: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学习的过程管理,严格过程考核,让学生忙起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2019-2020学年起,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除外)均实施过程性考核。

二、课程考核要求

1. 建立以过程性考核为主的学生平时学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修读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比30-50%

2. 加大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力度,积极开展探究式、启发式、互动式、研讨式、混合式等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 注重课上课下相结合的教学全过程考核,除学生出勤考核外,每门课程原则上采取三种及以上过程性考核形式。

三、过程性考核形式

1.  学生出勤:课程考勤次数不少于5次,可与课堂表现相结合,占比不高于总分的5%

2. 平时作业:要求作业布置适量,精心设计,及时批改,及时反馈。严把作业质量关,确保平时作业成绩的准确性。

3. 阶段性测验:包括期中考试、单元测验或随堂考试等。

4. 综合性大作业:根据课程教学安排而专门设计的综合性大作业。由于课程性质的不同,综合性大作业可以采取课外阅读、专题学术论文、专题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5. 学习笔记:学生对课程讲授内容进行记录和整理,任课教师对学生的笔记进行批阅。

6. 课堂表现:组织学生对课程的重点、难点或部分专题内容通过课堂讨论或进行课堂提问等形式开展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表现情况评定成绩。

7. 团队项目作业:将学生组成若干个学习小组,由教师设定学习任务,小组成员通过互助合作来完成项目式学习任务,最终由教师对每个学习小组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总成绩评定。各小组再根据成员贡献大小自行评定每位成员的成绩。

8. 教学实践活动: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课内外实践活动,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教师可根据学生在活动中的综合表现、知识掌握情况、知识运用程度及动手能力等进行成绩评定。

9. 其他形式: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设计其他行之有效的过程性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

四、任课教师的职责

1. 课程组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共同研究制订本门课程过程性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过程性考核的形式、内容和要求,规定过程性考核进度,提出课程过程性考核各种形式的考核要求、评分标准与评分权重。

2. 开课初期向学生公布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形式、内容和要求等。按课程过程性考核要求布置考核内容,督促学生参与考核,并按时完成相关形式的考核。

3. 按照本门课程过程性考核实施细则实施考核,并客观、准确、公正地评定成绩,登记成绩。

4. 课程结束后,教师按过程性考核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计算学生修读该课程总成绩,按时提交成绩。

五、相关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教学大纲,合理制订课程过程性考核实施细则,科学评价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加强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各二级学院负责各门课程的跟踪检查和全面管理。跟踪检查课程的教学情况、过程性考核落实情况和成绩评定情况,对于过程性评价落实不到位的课程要及时督促整改。

3. 教务处、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将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对课程过程性考核资料的批阅和成绩评定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过程性评价落实不到位、评价不规范的课程督促整改。

六、本办法在下文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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