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办理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到校手续办理的通知
日期:2019-07-10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浏览量:1
各二级学院:
为了规范生源地贷款学生到校手续办理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学生到校后,及时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贷款受理证明》)交辅导员(注意:辅导员只收取《贷款受理证明》,其他贷款证明材料需学生本人在9月5日前自行到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办理)。
2.辅导员将《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录入《2019-2020学年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登记表》(简称《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交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张倩老师。
3.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统一录入贷款系统,学生所持《贷款受理证明》由学校统一存档。
二、注意事项
1.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交辅导员时,需在《贷款受理证明》左上角用正楷字体写上自己的学号和联系电话,并将《贷款受理证明》下方沿虚线处撕下自行保存。
2.为避免学生《贷款受理证明》遗失,造成学生无法办理贷款的情况,学生在将《贷款受理证明》交辅导员时,辅导员必须在《登记表》里逐一登记。
3.各学院收齐后在9月5日前将《贷款受理证明》与《登记表》一并交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其中《贷款受理证明》顺序要和《登记表》学生名单的顺序一致。
4.生源地系统将在9月底关闭,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前上交《贷款受理证明》,否则学生贷款将无法成功办理(尤其要通知到在外实习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交回)。
三、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倩老师,联系电话:023-42464019。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019年7月9日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