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暑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开学安排
(一)按照学校校历安排,学生考试7月12日结束,放暑假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30日。学生8月31日、9月1日返校报到注册并领取教材,9月2日正式行课(含“专升本”学生)。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17日至8月28日。任课教师在完成阅卷登分及相关工作,将试卷及统分表报送各二级学院行政办公室(或教务办公室)方可离校,需要提前离校的,须按学校规定请假,经批准后离校;机关干部、二级学院的行政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方可离校。
工人不享受寒暑假。
(三)8月29日上午9:30,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在图书馆报告厅参加干部大会。8月29日下午各单位清点人数,16:30前将教职工返校情况报干部人事处人事科。8月30日教职工正式上班。8月30日下午校领导分组检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开学准备工作。
(四)2019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6日-7日(含预科直升、预科学生)。为确保迎新工作的正常进行,有迎新任务的工作人员应于9月5日前做好迎新准备,9月5日下午16:00开展迎新准备到位情况大检查。
二、值班安排
暑假放假期间,学校及各单位均应安排人员值班,以确保学校正常秩序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一)人员安排及值班地点:按照学校《节假日、公休日值班、加班安排意见》规定,各单位要妥善安排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学校总值班室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处(室)人员轮值,地点设在行政中心一号楼210室(值班电话:42461119、42467000)。其他需要值班的单位自行安排,并将值班安排表报总值班室备案。
(二)值班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 上传下达,及时传达学校各项指示决定。正常情况下,各二级学院及其他各单位值班人员应在每日16:30向总值班室报告本单位当日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学校总值班室每日17:00前向市教委值班室报告当日情况。
2. 及时处理有关事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3. 加强巡查,守护公共财产,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工作。
4. 完成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四)各值班地点必须设专用值班记录,每日值班情况必须详细记录。暑假结束后,值班记录交党政办公室备案。值班人员应做好钥匙保管、值班记录交接及下一位值班同事提醒等工作。
(五)各二级单位务必于7月10日下午17:30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见附件1)交到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值班安排如有临时调整请及时通知学校总值班室。
四、几点要求
(一)做好放假前后有关安排
1. 放假前,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并对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的清理、分类、归档。
2. 放假期间,各二级单位应安排好教职工学习培训,加强自我能力提升,做好下学期工作规划。同时,进一步思考转型发展相关工作,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3. 开学前,各二级单位应按照学校迎新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提前安排好本单位迎新有关工作。
4. 各二级单位于7月3日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暑期工作安排及下学期工作计划报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各单位工作总结应对照学校《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和上级工作部署,认真梳理本单位完成情况,机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总结应分亮点或重点工作以及常规工作两个部分;工作计划也应以学校《2019年工作要点》为依据,重点安排尚未完成的工作。
5. 各二级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暑期工作情况及开学工作安排报党政办公室秘书科。
(二)做好值班安排
1. 各单位负责人应带头值班。在安排值班人员时,应综合考虑寒暑假与平时节假日值班安排情况,合理安排外省市及本地教职工值班,尽量照顾离家较远的教职工。
2. 各单位负责人在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重点要害部位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放假前,保卫处牵头组织全校安全大检查。
3. 学生必须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如遇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返校,须事先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领导批准,方可延期到校。8月31日、9月1日,各二级学院要随时清点返校及已报到注册学生人数情况,做到心中有数。9月1日下午16:30前,各二级学院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4. 学校师生在放假离校前,应切断办公室和宿舍内的水、电、气开关(特别是空调开关)和拔掉网络线插头,关好门窗,以免发生意外;放假期间到外地探亲访友或外出旅游的,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旅途安全;留校师生要加强防范意识,注意用电、用气、用水安全,做好防雷暴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
5. 放假期间,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辅导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6. 假期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准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总值班室人员应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值班人员的到位情况,并做好记录和考勤。
特此通知